为巩固和深化2012年上半年集中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和保护工作,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关于深入开展“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保护局函〔2012〕128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安徽证监局通过“五个先行”,认真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启动工作。 一是组织先行,明确职责分工。安徽证监局高度重视本次投资者保护集中宣传工作,明确局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兵为分管局领导,具体职能设在机构监管处,全面负责协调和督促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的规划、落实。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机构监管处、安徽省上市公司协会、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分别做好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的宣传活动,确保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是学习先行,落实工作方案。《通知》下发后,为深刻领会宣传工作的精髓,准确把握活动主题,局投资者教育办公室立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就《通知》内容进行学习研究,要求在深入对郭树清主席最新指示进行自学的基础上,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讨论,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积极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意义。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的时间安排。 三是制度先行,联系监管实际。为配合宣传工作开展,切实让投资者感受到上市公司在分红、回报方面的努力,我们结合《安徽辖区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款修订指引》的制定、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方案修订工作,持续监管关注辖区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1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对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机制建设和信息披露等进行现场检查,督促辖区创业板上市公司建立科学、持续、合理的现金分红制度。 四是创新先行,积极挖掘多种载体的宣传功能。秉着把“回报”等市场的真实情况告诉投资者,帮助投资者客观分析公司质地、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坚持理性投资的宗旨,我们在营业场所、网站、社区宣传等常态化载体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各类与投资者互动的载体,一是结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培训,设立现金分红培训专题,强化辖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责任,注重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二是结合深交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积极向投资者灌输客观分析公司质地、坚持理性投资的价值投资理念。三是结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多种渠道增加中小投资者参与决策比例,并现场提供投资者保护、理性投资等方面宣传材料。 五是舆论先行,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引导力。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组织各市场主体共同举办“积极回报投资者专题宣传栏目”,安排专门时间段,围绕主题开展宣传。 (安徽证监局投资者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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