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介绍 新闻中心 监管动态 协会工作 党的建设 投资者园地 会员动态 专委会工作 期货服务实体经济 推荐一读 行业文化 数据信息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会员招聘 ·法律规章 ·学习调研 ·联系我们
会员登录  
用 户 名:
密  码:
 
证券期货行情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 首 页 - 信息详细页
 
证监会严肃查处5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4-07-09  访问人数:1561
 
    对于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证监会始终坚持从严打击。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证监会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对于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如近期已将江苏舜天、ST锦港等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依法从快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刑事追责,绝不姑息。对于符合民事追责条件的,将通过支持投服中心采取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代位诉讼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启动民事追责,依法支持投资者诉讼维权。如江苏舜天案,目前有关法院已正式受理投服中心递交的支持投资者诉讼申请,后续将依法启动民事追责程序。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生态圈”,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


首 页 | 协会介绍 | 新闻中心 | 监管动态 | 协会工作 | 党的建设 | 会员动态 | 投资者园地 | 法律规章 | 学习调研 | 会员招聘 | 行业文化 | 数据信息
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9019045号-1
地址:合肥市蒙城路109号省地税大厦17楼 电话:0551-65100932 传真:0551-65100931 投诉、纠纷调解电话:0551-65100933 Email:ahzqxh@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