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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3/3/12  访问人数:358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李强为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
  新华社北京311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强为国务院总理。
  3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
  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77人,出席2947人,缺席3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东明主持。大会执行主席马兴瑞、王晓晖、尹弘、孙绍骋、张又侠、张庆伟、赵一德、信长星、董云虎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根据各代表团的酝酿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提请这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
  会议宣读了习近平关于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信,关于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的提名信。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主席团提名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主席团会议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这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924分,总监票人、监票人检查电子票箱和电子选举系统后,工作人员开始分发选票。每位代表拿到6张选票。
  根据大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和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人选用表决票,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用选举票。
  经过写票、投票、计票,11时,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表决、选举计票结果。
  3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这是习近平同李强握手。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在主持人宣布李强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李强起身向代表们鞠躬致意。随后,他转向习近平,两人亲切握手,习近平向他表示祝贺。李强又同李克强同志握手,相互致意。
  随后,主持人依次宣布:
  张又侠、何卫东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李尚福、刘振立、苗华、张升民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刘金国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张军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应勇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59位候选人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每一项表决、选举结果宣布时,现场都响起热烈掌声。
  根据大会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总理李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刘金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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