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新梅
手有点痛,因为是野菱角扎破的。 周末回老家一下车就见到一个老伯推着三轮车,车上装满了野菱角,我欣喜的买了两大包,还希望老伯下次再路过我家门口。为什么喜欢野菱角?那是我儿时的回忆呀。算起来,我快有20年没有见到野菱角了。吃着野菱角,就想起了故人。 我第一次见到长着四个角的菱角,是珍子给我的,佩服她能坐在木盆上下水翻菱角,每次能带回来一麻袋。野菱角的皮很硬,长着四个角都带刺,刺很尖,不像家菱角只有两个角,大多还是圆头,很容易剥开。我们那时常围在一起剁菱角,一屋子都是香味,看着剁好的菱角蛮有成就感的,轻松就可以弄出菱角仁。其实吃是次要的,主要是相聚的欢乐,欢声笑语的日子总是令人怀念。 如今,珍子已经因病离世,多年不见我还能记得她的音容笑貌,正是因为多年不见,我总感觉她还在。其实珍子是父亲朋友的夫人,我从没有叫过她阿姨,因为她很随和,有时听妈妈叫她名字甚至我也脱口而出,她也不生气。因为关系好,后来爸爸干脆就让他们一家搬到我家住,那段日子,我们一起挖野菜、做家务、收拾菜园子,她接送我上学,她和妈妈相处得很好,我比她儿子大六岁,也能在一起玩得来。她的离世给我妈妈打击很大,爸爸早就知道珍子的死讯,迟迟不敢说,过了快一个月才慢慢讲出来。其实之前爸爸的那位朋友已经托他给看看在哪里能买一块地时,妈妈已经心知肚明,到了人真的没了的时候还是接受不了。妈妈说,珍子得知此病感叹:“我才48岁呀,还有儿孙没有交掉,这一生忙忙碌碌,年轻时候日子苦,才开个厂子好过一点,却时日不多了。”作为挚友,母亲怎能不伤心。我知道她离世的消息时那天正是中元节,也是她走了一个月以后。 端起酒杯,不经感叹,人这一生要珍惜朋友。有人能陪伴你走过那段日子,是缘分,是那么可贵。岁月啊,真的是不饶人,我有些害怕,每天早晨起来照照镜子,生怕自己又长了细纹。那些曾经的照片,当时看不满意的,如今看来是那么好,真年轻啊!如今我也能出口就回忆20年前的事,难怪被老公叫做:“来,我敬老太婆一杯!”一般人可能就生气了,但我欣然端起,我希望婚姻如酒,越久越香。别人问,你们结婚多久了还这样有趣,老公每次都很得意,莫说结婚,一年一年的数过来,我们认识17年啦。 这次回去,惊见爸爸的头发中央竟然白了一大把!我忍不住摸了摸那些白发,心酸……。妈妈说早就白了,每次你们回来之前他都很注意头发,这次忙没顾上染。那白了多久?我不知道,但我懂了从爷爷去世后这一年爸爸内心的煎熬,他有太多要操心的事。我开始责怪自己不够关心父母的生活,只满足于自己的小日子,心也太粗了。想想我公公婆婆,他们是半生苦半生甜,到老能停歇下来享受天伦,而我的父母真是辛苦多了,父亲已是花甲之年,仍在创业,是我做的不够好。原本以为身为女子有安逸的生活就是幸福,也没人要求你要怎样,结果贪图安逸,把自己泡在蜜罐里,任时光在碌碌无为中磨去,是一种罪过。 野菱角啊,你的刺扎醒了我。岁月如刺,你不懂得珍惜时间就会被扎到,皮肉之痛可以养好,岁月匆匆无可挽回。幸好,幸好!此时觉醒,一切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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